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1886号)确定的2019-2020年建设目标实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发改经贸〔2019〕578号,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申报基本条件、实施程序和组织保障等,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实施方案》,国家物流枢纽原则上基于已投入运营、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流枢纽进行建设。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将在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建设方案基础上,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需要,统筹研究确定第一批15个左右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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